2024-07-05
刷、刻制印章或打字、手写的形式在提单背面加列的条款,这些条款适用于某些特定港口或特种货物,或托运人要求加列的条款。所有这些条款都是表明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或提单持有人之间承运货物的权利、义务、责任与免责的条款,是解决他们之间争议的依据。
提单背面是承运人责任限制条款,用来明确承运人对货物灭失和损坏负有赔偿责任应支付赔偿金时对每件货物支付最高赔偿金额的条款。
海运提单背面条款:定义条款(DEFINITION CLAUSE):主要对承运人, 托运人等相关人加以定义和限定。管辖权条款(JURISDICTION CLAUSE):指出当提单发生争执时,按照法律某法院有审理和解决案件的权利。
“重量、尺码、标志、号数、品质、内容和价值是托运人所提供的,承运人在装船时并未核对。托运人、收货人和本提单持有人兹明确表示接受并同意本提单和它背面所载的一切印刷、书写或打印的规定、免责事项和条件。
责任期限条款(DURATION OF LIABILITY)界定了承运人赔偿责任的起止时间,海运提单通常从货物装船到卸船,而集装箱提单则从承运人接收货物到指定收货人接收为止。包装和标志(PACKAGES AND MARKS)要求托运人对货物进行适当包装并提供清晰标识,因标识不清或包装不良产生的费用将由货方承担。
正面内容:当事人(发货人、收货人、通知人)、运输路线、船名及航次号、货物名称数量等。背面内容:承运人及托运人的权力及义务条款。
1、目前提单电子化的典型做法主要有1983年的SeaDocs项目、1990年的CMI电子提单规则和1999年的Bolero电子提单机制。各类电子商务立法是提单电子化的一般法律基础,此外,一些专门针对提单电子化的立法更是为电子提单的实施与运用提供了法律保证。
2、加快处理单证。[②]满足了这些条件,电子提单才具有生命力。就技术方面而言,随着电子签名等措施的产生,电子提单同纸面单据同样具有可转让性,但是电子提单的存在或实施还需要法律基础。目前电子提单的存在或实施主要有两个基础,其一是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约定,其二是立法。
3、电子提单的法律适用受到国际公约和国内法的双重约束,确保了交易的合法性。货物的提货权、指定收货人的权利等,都在电子提单中得到了明确的体现,保障了各方权益。
4、法律效力:电放提单具有电子签名和电子记录的法律效力,具有与纸质提单相同的法律效力。而海运提单的法律效力取决于其签署和传递的方式以及合同约定。(3)使用场景:电放提单通常用于国际贸易中的电子化交易,例如通过国际贸易平台进行货物运输和结算。
1、海牙规则(Hague Rules)全称为《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是关于提单法律规定的第一部国际公约。
2、校解析答案: 《海牙规则》的主要规定有:(1)规定了承运人必须承担的两项义务,即提供适航的船舶和适当而谨慎地装载、搬移、配载、运输、保管、照料和卸载所运货物。(2)规定了承运人的免责事项。
3、《海牙规则》实行以来由于英镑贬值和不再以黄金计值,根据1950年《英国海商法协会协议》(通常称为《黄金条款协议》),英国船东和英国保险商商定,将最高赔偿限额改为200英镑。《维斯比规则》 全名为《修改统一提单若干法律规则的国际公约的议定书》。
4、海牙规则(Hague Rules)全称为《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是关于提单法律规定的第一部国际公约。1924年关于统一提单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简称《海牙规则》。
5、于1968年2月23日在布鲁塞尔外交会议上通过,自1977年6月23日生效。截止2006年,参加该规则的国家共有30个,其中包括英、法、德、荷、西、挪、瑞典、瑞士、意、日等主要航运国家。因该议定书的准备工作在瑞典的维斯比完成而得名。
6、时间不一样 《海牙规则》,1924年关于统一提单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Unification of Certain Rules of Law Relating to Bills of Lading,1924),简称《海牙规则》(Hague Rules:H.R.),1924年8月25日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签订,1931年6月2日起生效。